德国家庭团聚签证攻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选择国外移民的趋势越来越流行,很多人选择去德国工作、定居、体会那里的异国风情,德国美丽的景色和安逸的氛围使得它吸引了成批的外国人想移居到此。下面起来看看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办理攻略吧。
签证受理区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上海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广州领区: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福建省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成都领区:四川、贵州、云南省和重庆市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北京领区:除上述省份的其他地区
签证所需材料
德国家庭团聚签证需要的材料:
1.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2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 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及附加声明。
3. 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 中国籍申请人: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内个人数据页的德文译文和各2份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只需要复印个人数据页);非中国籍的申请人: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
5. 自入境之日起生效的在德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6. 德国结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或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中国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或经过双认证(或证明)的并附德文译文的其它国家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
7. 配偶的护照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护照页)和(非德国籍配偶的)居留证的复印件2 份
8. 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6个月)。如果夫妻双方同时移居德国:租房证明、个人资产证明、预计在德居住地址。
9. 德语语言证明 原件及2份复印件(在一些情况下,德语证明可以免除!)在申请所需签证时,如果符合并证明以下情况之一,可不出示德语知识证明:
A. 当配偶迁居德国时,婚姻关系已经存在,且配偶作为高学历人才(《居留法》第19 条)、科研工作者(《居留法》第 20 条)或公司创建人(《居留法》第 21 条)拥有居留许可。
B. 配偶是
  --“欧盟蓝卡”持有人(《居留法》第 19 条 a)
  --持落户许可的科研工作者
  --来自欧盟其它国家的有权长期居住者(《居留法》第 38 a 条)
  --配偶是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美国、洪都拉斯、摩纳哥、圣马力诺、巴西或萨尔瓦多公民
  --配偶是欧盟(除德国外)其它成员国公民 等
签证办理时间
6至12周, 申请人在准备好材料后,需要将材料递交给德国驻华使领馆,使领馆会将材料递送到德国国内的审批部门,无论是否审批通过,都会给申请人以明确的答复。
预约面签时间
预约后获得,大概6-12周之后出结果;给予3个月入境的短期签证,入境德国后换长期居留。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虽然文章已经很全面的解释了关于德国家庭团聚签证办理攻略的知识,但是每个人可能会碰到不一样的问题,大家还是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去合理的对待,避免陷入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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