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判凌迟的人 为何宁可遭罪也不愿自尽-

在远古的时代,中原大地上的刑罚体系以墨、劓、刖、宫、大辟五种上古五刑为主,残酷而令人不寒而栗。随着汉朝的建立,吸取了秦法的教训,人们开始寻求更为人道的刑罚方式,逐渐废除了肉刑,取而代之的则是打板子、流放等。对于极其严重的罪行,死刑仍是不可或缺的。而在五代十国的混乱时期,凌迟这种残酷的刑罚应运而生。

凌迟,是一种让人胆寒的刑罚。它在宋朝被正式编入法典,成为对极度恶行的一种严厉制裁。史进之父史斌、明朝的袁崇焕、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等人都曾遭受此酷刑。这种刑罚不仅针对蓄意造反的人,也对那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物使用。行刑时往往在公开场合,让百姓围观,以起到震慑和宣传的作用。

明朝大太监刘瑾因作恶多端,尝受了千刀万剐之苦。这种刑罚的恐怖程度经过几百年的传播,深入人心。对于那些被判处凌迟的人,为何他们不选择自尽以减轻痛苦呢?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人犯可以被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不怕死的人,他们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因此无所谓怎么死。例如太平天国的石达开,他在行刑时一声不吭,这种硬汉无需考虑自尽。

对于大多数人犯来说,自尽并不容易。一是没有工具,因为重型犯往往被限制行动自由,四肢被木枷、束缚。在行刑当天,犯人还会被钉在木驴上以防动弹。二是有人看守,防止犯人给自己痛快地躲避惩罚。狱卒会提供较好的饮食以确保犯人体力充沛,并准备镇痛散以防惊吓猝死。

咬舌自尽这种方式在小说和电视剧中出现较多,但其成功率很低,且不一定如愿,还可能增加不必要的痛苦。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咬舌自尽的案例并不多。即使选择这种方式,也不会立即毙命,狱卒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救援。

对于古代被判处凌迟的人来说,自尽并非易事。由于行动受限和有人看守,他们很难实施自尽行为。而且即使选择咬舌自尽等方式,也不会立即见效,反而可能遭受更多痛苦。在这种绝境中,那些勇敢的人犯选择坦然面对命运,接受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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